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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毒油条”!石城这个老板因卖油条被起诉……
日期:2020-10-31 浏览

早餐来杯热乎乎的

豆浆配上酥脆的油条,

是不是很惬意?

当心,

你吃的可能是“毒油条”!


伊某是个小吃店的老板,会自己制作油条出售,为了让油条更脆,他便按照10斤面粉加入20克食用矾的比例进行制作油条。

2019年9月8日,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伊某加工销售的油条进行了抽样检查,经检验,抽样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为1020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铝的残留量≦100mg/kg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长期食用铝含量残留超标的油条,足以造成人体食源性疾病。

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伊某被石城县公安局立案,后经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以伊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伊某提起公诉。

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等待伊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说法

法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石城检察

编辑:肖静 校对:赖咏娟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陈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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