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施以来
县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
扎实开展工作
全天候巡查 宣传 值勤
然而
还是有些市民心存侥幸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
春节期间
县公安机关接连查处多起禁燃区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采访 县公安局欣山派出所民警 朱艺澎:2019年2月5日,我们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的时候,发现在欣山镇金石村有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我们当时对几名当事人进行了制止,同时我们将他们带到欣山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这几名当事人依法执行了行政处罚。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放的爆竹?
采访 当事人 陈某(打码):大年初一早上六点多的时候。
记者:你知道现在不可以放爆竹吗?
采访 当事人 陈某(打码):知道一点,因为还有一挂爆竹放着就想着放了,大年初一敬一下神。
记者:以后你还放吗?
采访 当事人 陈某(打码):大家买都不敢买了,不买了,以后不放了。
自2018年10月1日起,《安远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安远县城规划区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处罚。然而,仍有一些人无视法规、“顶风作案”,春节期间,我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开出13张罚单。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劝导和行政处罚力度。
民警提醒,在禁燃区,任何时间、任何理由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即便是婚嫁、添丁、置业、乔迁等喜事也不例外。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